對抗假訊息!《數位媒體平台管理暨自律論壇》曹興誠以詐騙受害者身分出席 | 十分好

       假消息、網路詐騙已成為社會大眾揮之不去的夢魘。在資訊化的年代,網路帶給大家便利的生活,卻也成為假消息、網路詐騙快速滋生的溫床。為此信民協會今天(25)特地邀請產官學界相關人士齊聚一堂,舉辦「數位媒體平台管理暨自律論壇」,從政府政策推動、相關法令增修、媒體平台自我約束,以及提升全民警覺等角度,共同商議何杜絕假消息、網路詐騙的氾濫。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亦出席論壇,分享其自身對抗假消息、網路詐騙的親身經歷,呼籲大眾務必要多加重視相關議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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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左至右:陽明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副教授陳延昇、衛星廣播電視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、實踐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黃啟倉、信民協會理事長黃清龍、曹興誠董事長、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曾建元、信民協會理事范疇、資深媒體人黃秀錦、陳雨鑫董事長。


朝野各界關切假消息、網路詐騙對社會的危害

        媒體人出身的信民研究協會理事長黃清龍點出,近年來網路社群平台上不僅假新聞充斥,更成為詐騙集團擾民的工具,尤其面對AI技術愈加成熟,真偽訊息越來越難辨識,因此特地邀請產官學界菁英齊聚,希望能找到改善的方法。

        近日立法院會亦針對杜絕假消息、網路詐騙等進行議論。特地出席論壇的立委鄭運鵬認為,已不合時宜的「廣電三法」僅約束傳統媒體,卻無法管制在網路平台的內容,但每當政府要增修相關法律條文,就會出現「政府控制言論自由」的風向,造成立法困難。而立委陳以信認為,詐騙與假訊息嚴重破壞社會對彼此的信賴關係,事實上社會資本的背後便是信賴,若信賴無法成為基礎,便無法累積社會資本,最終造成社會信任崩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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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左至右:實踐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黃啟倉、陽明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副教授陳延昇、衛星廣播電視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、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、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、公平會公平競爭處處長沈麗玉、NCC基礎設施處陳春木處長、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曾建元。


       負責成立打假小組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,面對千變萬化的假訊息與詐騙敵人有五大要點。首先是「合而為一」的態度,政府須推動跨部門合作。其次是「上游清源、下游清淤」,找出源頭,並從法律與技術雙管齊發,技術先行,再備齊法律條文增修。第三是針對通訊流、人流、金流等「減害」,減少接觸、減少誤信、減少損害。第四為「識詐、阻詐、堵詐、懲詐」。第五則是「不接、不聽、不看、不傳、不論」。藉由眾人通力合作,才能有效降低詐騙影響衝擊力。


網路平台需受相關法律規範,閱聽人亦須有辨別假消息的思維

    產業界代表,衛星廣播電視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提到,境外網路平台巨擘有跨國影響力,但在台灣仍應有其法遵義務;而檢調、司法單位面對網路不實訊息,應與實體犯罪、偵防一樣受到重視。只要政府相關單位有立法,平台業者就會遵守,這不僅不涉及言論自由,更是杜絕假消息最基本的管控機制。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副教授陳延昇指出,不論傳播科技怎麼演進,最後內容都是掌握在閱聽人手上,如果我們可以辨識訊息產製者與傳播管道的關聯,就能看穿銷售話術包裝的陷阱。實踐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黃啟倉,則從企業於網路平台上的惡性競爭點出,公平會應積極介入依據公平競爭法裁罰,加強監管與執法力度,追蹤並處理產業中的惡性競爭行為,包括市場壟斷、不正當廣告與虛假宣傳等,維護市場正常運作與消費者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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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產官學界的代表,齊聚一堂共同為打詐集思廣益。


政府跨部會合作 源頭防堵詐騙災損

       防詐不只是口號,需要金管會、數位部、公平會與NCC等相關部門相互合作。金融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,在阻詐面向,今年六月已通過推動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》第70條之1及第1131修正案,防堵有價證券投資詐騙廣告,透過6項不得刊登廣告規範,推動網路刊登實名制,強化平台業者自律機制,搭配事前審查與事後下架機制,若涉及損害平台的業者,需負擔損害賠償與1260萬元裁罰。

       堵詐方面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(NCC)基礎設施處處長陳春木表示,目前由通傳會擔任統籌機關,匯集數位部、內政部、法務部、國發會與人事總處等單位共同合作,推動6項策略與13項行動方案,從源頭阻斷訊息、減少接觸,要求電信業加強實名認證 (KYC, Know Your Customer),落實風險管理指引。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表示,數位部在堵詐上著重技術面,特別是在電子商務、第三方支付虛擬帳號與遊戲點數三大領域,也會將駭客能量轉變為紅隊演練,協助電商除BUG。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處長沈麗玉表示,目前除了可依據《公平交易法》第21條,對不實資訊的商業廣告採取相關罰則,若關鍵字廣告有不當攀附的狀況,也有25條可針對廣告主進行處分。此外,公平會也與刑事警察局合作,禁止傳銷事業銷售虛擬通貨,舉辦「識詐」宣導活動,到東部或偏鄉進行詐騙手法教學,以阻絕詐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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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興誠董事長表示,應推動檢察官跟警察偵查分工,5年以下小案交給警察,起訴交給檢察官。


      特地前來共襄盛舉的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董事長,就肖像被投資詐騙業者盜用、來自對岸武統目的的假消息等,凸顯其嚴重性,你我都不能置身事外,並對警察、檢察官的分工給出建言,以解決詐騙案件難被受理的現象。而現場參與民眾,蔡姓執業律師提問,對於簡訊代辦、網路平台業者,是否列為詐欺共犯金?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回覆,政府目前已經可依據《投信投顧法》70條之1對網路平台業者採取行政罰,另外民眾對因廣告造成的損害也可提出賠償。同為執業律師,信民協會理事張景源認為,數位平台「自律」不敢期待,閱聽人確實可以提升素養過濾資訊,但目前應著重於「責任」;行政部門除了要攔截惡性、詐欺訊息,也應適度負起平台業者管理的責任。

      經過一個上午的交流,不僅能感受到各界對於假消息、網路詐騙對危害社會的擔憂,現場民眾的熱情參與與提問,更是凸顯相關議題已逐漸喚起大眾意識。儘管政府立法很重要,但仍須各方共同努力配合,並提升全民意識,才能有效杜絕假消息、網路詐騙的猖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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